為切實落實學校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各項責任,根據《西北民族大學校園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西北民族大學校園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辦法》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以“秩序好、校園和諧、師生滿意”為總體目標,齊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提高學院平安校園建設水平,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二、組織機構
(一)學院成立校園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院綜合辦公室。成員由學院領導班子、導師組組長、教學、學生管理辦公室等相關人員組成。
學院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在校黨委和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具體落實上級部門有關校園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具體要求和責任書中規定的有關責任,并與學校綜合治理委員會簽訂校園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接受學校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考核獎懲。
(二)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下設綜合治理工作小組。綜合治理小組以教研室、學科、年(班)級為單位,教研室主任、學科負責人、班主任為綜合治理工作小組負責人。
綜合治理工作小組接受學院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的領導和學校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督導檢查,負責具體落實上級部門有關校園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具體要求和規定的有關責任,并與學院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簽訂校園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接受學院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的獎懲考核。
(三)設立學生綜治員。綜治員以年級為單位設立,各專業班長為學院學生綜治員。
學生綜治員協助學院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開展校園安全穩定相關工作,并按規定每月填寫《西北民族大學校園安全穩定月報表》報學院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黨政領導雙責任的要求,做到黨政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一級抓一級、一級包一級、層層責任到人,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學院逐級簽訂責任書,責任明確到人,落實責任。
(三) 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并安排部署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四)加強制度建設,制定符合學院實際的安全穩定制度。
(五)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六)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教育、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反恐怖反邪教宣傳教育、網絡安全教育等教育和培訓,提高師生防范和抵御宗教極端思想的能力。
(七)開展普法教育、防盜防騙防各類事故宣傳教育、防災減災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公共安全教育、防網絡貸款教育等,強化師生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
(八)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加強師生請銷假管理。
(九)重點檢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加強敏感時期安全防范工作,保證各敏感期和敏感節點的安全與穩定。
(十)充分發揮學生綜治員作用,積極有效開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直接關系著師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會的穩定。全院師生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認識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履行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規定的具體責任。
(二)依法治理,常抓不懈。安全穩定工作要常抓不懈、久久為功、強化督查、狠抓落實,確保學院各項事業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