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教育部社科司關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輔導員研究)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3號)要求,現組織開展教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輔導員研究)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不斷加強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質量,推動“時代新人鑄魂工程”落地見效,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申報內容
(一)本專項任務項目申報需根據課題指南(見附件)的重點研究方向申報,也可在符合課題指南前提下,結合實際認真凝練、自擬題目,并在課題名稱后用括號注明所依托重點研究方向的序號。研究課題名稱應表述規范、準確、簡潔。
(二)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高校輔導員研究專項課題原則上每項資助2萬元,研究周期為2年。
三、申報條件
(一)本專項任務項目實行限額申報,學校推薦報送2項。
(二)本專項任務項目限高校專職輔導員申報(指在院系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崗人員,包括院系級黨組織副書記、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學工干部等)。
(三)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項,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三年內因各種原因被終止者,五年內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
4.2024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
5.連續兩年(指2022、2023年度)申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2024年度申報資格;
6.申請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別項目者。
四、申報辦法
(一)教育部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學校為單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為單位,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所屬高校以教育司(局)為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二)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頁(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申報系統聯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三)自2024年3月22日開始受理項目網上申報。申請人可登錄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的填表要求填寫(填寫《申請評審書》“申請者本人近三年來主要研究成果”欄時,請同時填寫個人工作實績),最終由學校科研處通過申報系統上傳《申請評審書》電子文檔。
(四)項目經費按照《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285號),需按照研究實際需要和資金開支范圍,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按年度編制項目預算。
(五)本次項目網絡申報材料需國家民委在線審核確認,項目申報人務必于2024年4月15日18:00提交網絡申報材料,各單位于2024年4月16日18:00前報送紙質版《申請評審書》(一式一份)和《西北民族大學科學研究領域意識形態責任制審核表》(一式一份)至科研處項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申請人應認真閱研《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及以往立項情況,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復申報。
(二)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所在學校等有關信息,否則按作廢處理。
(三)申請人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三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
(四)各申報單位應切實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
聯 系 人:金浩軍 郭 婷
聯系電話:0931-2938033
附件:1.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輔導員研究)課題指南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
3.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4.西北民族大學科學研究領域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審核表
科 研 處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