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學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辦法涉及的重點實驗室包括:國家、省、部、廳、學校批準組建的重點實驗室。
第三條 重點實驗室是以具有明顯特色和優勢學科為載體的科技創新平臺,是學??萍紕撔麦w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組織高水平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四條 重點實驗室建設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戰略目標,開展創新性研究,培養創新型人才,為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技術和人才支撐。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國家和地方上級主管部門對我校重點實驗室實行宏觀管理、指導和組織重點實驗室的建設、運行管理與評估。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主任、分管校領導任副主任,科研處、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教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實驗教學部、財務處、組織人事部、研究生處等部門參加的重點實驗室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科研處。管理委員會負責協調解決重點實驗室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具體職責如下:
(一)為重點實驗室建設和發展創造必要的資源保障和國內外合作與交流的條件;
(二)依靠重點實驗室學術委員會,指導確定重點實驗室的研究方向、科研任務和建設目標,并上報主管部門;
(三)支持重點實驗室的隊伍建設,鼓勵重點實驗室與學科建設相互協調、共同發展;
(四)對重點實驗室進行年度考核和中期檢查,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重點實驗室的驗收、評估工作。
第七條 重點實驗室的依托單位是所在學院或科研院所,依托單位應積極支持并督促重點實驗室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和高水平人才培養工作;
(二)組織承擔國家各級各類科研任務,主動承擔與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發展有緊密聯系的科技項目;
(三)培植科技成果,組織申報各級各類科技獎勵,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申報專利,出版學術專著等,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
(四)凝煉研究方向,凝聚科研隊伍,培養和引進優秀人才,建設一支人員結構相對合理的高水平創新團隊;
(五)積極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努力擴大重點實驗室在國內外的學術影響力;
(六)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考核、檢查與評估。
第三章 培育建設
第八條 重點實驗室的建設應與學校整體建設發展相協調,必須配合和促進相關學院的教學、科研、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工作。
第九條 根據學校學科建設總體布局與發展重點,立項建設校級重點實驗室,進行重點建設和扶持,并做好監督和管理工作。選擇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的校級重點實驗室,或整合現有重點實驗室及相關學科優勢資源,重組新的重點實驗室,按程序申報高一級重點實驗室。
第十條 獲上級主管部門立項建設的重點實驗室應按要求并結合學科建設的發展做好建設發展規劃或計劃任務書,并認真落實和執行,按時按質完成建設任務,確保順利通過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
第十一條 重點實驗室建設期間,學校將按不低于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的要求給予配套建設資金。重點實驗室應對配套建設資金的使用制訂詳細方案,經學校審批后執行。
第十二條 重點實驗室建成后,學校將不斷改善和更新其硬件條件,改革和創新管理體制與機制,創造有利于重點實驗室建設與發展的政策環境。重點實驗室也應從多種渠道籌措資金,完善和提高其科研條件,并加強學術氛圍與人文環境建設。
第十三條 上級主管部門下撥給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費等資金,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專款專用。
第四章 運行管理
第十四條 重點實驗室實行“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運行機制,通過競爭、流動,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結構優化、素質較高的研究隊伍。應逐步建立創新機制,營造有利于科技人員不斷創新的環境和氛圍。
第十五條 重點實驗室實行學校主管、學院或研究院所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重點實驗室主任負責實驗室的全面工作,包括實驗室安全工作。
第十六條 重點實驗室主任應是本領域的學術帶頭人,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水平,由依托單位推薦、學校聘任,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首次聘任時一般不超過55歲,每屆任期5年,一般連任不超過2屆。
第十七條 重點實驗室設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會是重點實驗室的學術指導機構,主要任務是審議重點實驗室的目標、任務和研究方向;審議重點實驗室的重大學術活動、年度工作;審批開放研究課題等。學術委員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體會議,每次開會實到人數不少于總人數的2/3。
第十八條 學術委員會由國內外優秀專家學者組成,人數不少于9人的單數,年齡原則上不超過七十歲,其中本校人員不超過1/3,委員每屆任期5年,一般連任不超過2屆,每次換屆應更換1/3以上委員。學術委員會主任由非本校的人員擔任,主任和委員由學校聘任,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的規定,為重點實驗室提供建設運行經費。主管部門有明確經費投入要求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主管部門無明確規定的,學校原則上每年為每個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投入20萬元,為每個省部級以下重點實驗室投入10萬元,作為重點實驗室的建設運行經費,經費由實驗室主任負責開支,并嚴格按照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重點實驗室建設運行經費包括開放運行費、基本科研業務費、科研儀器設備費:
(一)開放運行費用于維持實驗室正常運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辦公耗材、學術委員會議費、設備設施維護維修費、印刷費、公共試劑和耗材費、測試化驗加工費;
(二)基本科研業務費用于實驗室圍繞研究方向開展科學研究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開放課題費、學術交流與調研費、成果產出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
(三)科研儀器設備費用于按照科學研究工作需求進行的儀器設備更新改造等發生的費用。包括設備購置費、設備改造升級、儀器設備研制及配套設施購置。
第二十條 重點實驗室應根據研究方向設置開放課題,吸引國內外優秀科技人才,加大開放力度,積極開展國際和國內合作與學術交流。
第二十一條 重點實驗室由固定人員和流動人員組成。固定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流動人員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人員。重點實驗室通過聘用合同明確工作職責、任務、聘期及在崗工作時間等。
第二十二條 重點實驗室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固定人員與流動人員在重點實驗室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專著、論文、軟件、數據庫等)均應署本重點實驗室名稱,專利申請、技術成果轉讓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重點實驗室要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重視和加強科研業務管理;注重儀器設備和計算機網絡的建設與使用效率,符合開放條件的儀器設備都要對外開放;重視學風建設和科學道德建設,加強數據、資料、成果的科學性和真實性審核以及保存工作,建立實驗室檔案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動態數據庫。
第二十四條 重點實驗室要加強運行安全管理。安全防范設施和裝備齊全有效,配齊配強實驗室安全隊伍,按照“全員、全程、全面”的要求,開展面向師生的實驗室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內容教育,通過案例式教學、規范性培訓和定期的檢查考核等方式,提高教學科研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要豐富教學內容,創新方式方法,嚴格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以學生的規范動作預防后續學習、工作中的常規性錯誤。
第二十五條 加強重點實驗室信息化工作。重點實驗室必須建立獨立的網站,確保運行良好并及時更新信息;將網站建成重點實驗室成果的展示窗口和促進學術交流的載體。
第五章 考核評估
第二十六條 對重點實驗室的考評主要包括年度考核和周期評估。學校將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加強組織和實施重點實驗室的考評工作。
第二十七條 學校職責范圍的考評工作由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每年對重點實驗室工作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報上級管理部門備案;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重點實驗室,學校將責令其限期整改,緩撥或停撥運行費。
第二十八條 重點實驗室應根據主管部門實驗室評估的有關文件規定接受評估。校級重點實驗室評估,以三年為一個評估周期。在一個評估周期內,應主辦1次全國性學術會議且完成以下3項任務中的1項:
(一)被批準為高級別重點實驗室。
(二)獲得標志性科研業績1項。
(三)獲得項目、成果、獎項、經費等方面達到下面2項(根據西北民族大學科研工作量計算辦法):獲得國家級項目1項,或獲得省部級科研項目2項;發表論文A2類1篇,B1類2篇,或B2類4篇;在A類出版社出版學術著作2部,或在B類出版社出版學術著作4部;獲得省部級獎項1項;外來到賬經費50萬元。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執行過程中,如與上級部門規定不一致,執行上級部門規定。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頒布的《西北民族大學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修訂)》(民大發﹝2017﹞239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